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与实施方法的问题非常重要,实际上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将体现在多个方面:如艺术资金来源的社会属性;艺术作品所体现的公共精神及其文化内涵;遴选艺术作品的公共参与方式及民主化程序;以及公共艺术的文化制度及管理方式的社会化及社群认同等方面。
就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的产生及遴选方式而言,从国际和国内经验来看,主要有几种: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①通过公共艺术项目的公开招标及广泛的公众投票方式;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②通过特定范围的艺术创作邀请和艺术委托,并通过专家及社会相关代表的审议所进行的选择;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③通过定的组织形式或主题性的艺术展览,再从中加以选取;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④对于于现成艺术作品有选择的购买。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⑤对于社团及个人赠送作品的接受。
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⑥通过艺术家的策划并由公众直接参与的创作。通过这些方式所产生的作品都可能成为被社会接受的公共艺术。
在博仟北京雕塑公司的经验中,各种艺术品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展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公众参与(如欣赏、评议和选择)是公共艺术建设中十分必要而有效的方法和过程。
但就艺术的公共性而言,并非仅仅在于“直接民主”式的公众投票形式,因为即使如此也会由于社会基础条件的某些缺失以及流于表面的形式而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
此外,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制度和法规的建设,艺术家和相关专家的规范化、程序化介入依然是必要的。而更重要的是看艺术作品在介入公共空间的过程中—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及唤起了公共意识、公共精神和自主、有效的公众参与,并需要关注在公共艺术产生的过程和实施效果方面给予公众心理的影响及公众舆论的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当代社会文化及艺术理性载体之一的公共艺术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时髦、漂亮的称谓和外在的形式操作,而是使广大的社会成员通过对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的介入、体验和评议来推动我们的思想和社会的发展,丰富我们社会公共领域的精神生活及审美文化。
应该说,那些能够与公众的意识及行为产生互动和深度对话的艺术作品,是成就优秀公共艺术的一个显在的前提,也是公共雕塑艺术的公共性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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